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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旅整规办〔2010〕11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1-18
西旅整规办〔2010〕11号 签发人:卢江泉
西双版纳州旅游市场重点环节
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州旅游市场,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巩固全州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成果,加快我州旅游企业“公对公”佣金启动步伐,遏制旅游市场“零负团费”及恶意削价经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根据《云南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重点环节整治工作的通知》(云旅发[2010]241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州旅游市场重点环节整治工作的内容。
在五至七月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集中开展对宾馆、饭店、机票代售窗口以旅游咨询服务点为名,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和超范围经营业务的行为;
(二)开展对旅行社旅游包车业务的清查,严厉查处使用“黑车”从事旅游客运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对导游服务质量的监管,严厉打击“甩团”、强迫消费或购物以及“黑导游”行为;
(四)检查旅游购物企业规范经营和“云南省旅游购物行业联合公约”等行约的落实情况;
(五)检查旅游景区价格执行情况;
通过旅游市场重点环节整治工作,有效遏制我州旅游市场“零负团费”和“四黑”经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建立旅游购物和自费项目“公对公”佣金制度,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秩的旅游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西双版纳州旅游市场重点环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卢江泉 州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袁松青 州旅游局副局长
武 静 州发改委副主任
马云宵 州工商局副局长
朱国庆 州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 伟 州运政处副处长
成 员:桑 林 景洪市旅游局局长
杨 扬 州旅游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吴锦东 州旅游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张志勇 州旅游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桑 林 景洪市旅游局局长
冯映沥 州旅游局综合科科长
马 波 州旅游局规划科科长
杨 军 勐腊县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锦东兼任,成员由州旅游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人员组成。
三、组织与分工
(一)旅游购物企业检查组
组 长: 孙以斌 州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科长
副组长: 冯映沥
成 员: 周术辉、李锋、杨军、龙安树(州旅游购物
协会)、郝红军(州工商局)等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检查旅游购物企业规范经营情况和执行“云
南省旅游购物行业联合公约”等行约的落实情况。
(二)旅游景区价格检查组
组 长: 张勇苹 州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成 员: 金勇明(州发改委)、马波、州旅游局人员
组成。
工作职责:对全州旅游景区(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规范全州旅游景区(点)价格。
(三)宾馆、饭店、机票代售窗口检查组
组 长: 杨 扬
成 员: 高蕾、黄浩(州工商局)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对宾馆、饭店、机票代售窗口以旅游咨询服务点
的相关证照和经营情况进行检查。
(四)市场机动巡查组
组 长: 张志勇
成 员: 李建华、谢文涛、李勇及州交警支队(陈育
康、薛红宝)、州运政处人员(白 桦、岩罕养、石兆岗、伍瑜)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对旅行社经营行为,导游服务质量的检查,
严厉查处使用“黑车”从事旅游客运的违法行为。
(五)信息组
组 长: 吴锦东
成 员: 彭卫东、张星、杨晶。
工作职责:负责对每个检查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及组织
协调工作。
四、旅游市场重点环节整治工作的时间和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0年8月2至8日制定工作方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做到“四个到位”即:工作任务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2010年8月21至30日,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为全面推行公对公佣金返还机制做好准备。
五、工作保障机制
此次旅游市场重点环节整治工作设立以下工作机制:
(一)工作组组长负责制
购物企业检查组、宾馆饭店机票代售窗口检查组、旅游景区价格检查组、旅游市场巡查组信息组组长对各块工作的开展负总责。
(二)检查信息统计与报送制
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于每周五前报送给信息组整理上报。
(三)工作例会制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检查组的检查情况适时召开会议,参加会议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工作组组长。会议内容:通报各组的工作情况,研究分析旅游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商讨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并形成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