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州质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7-20
2017年,西双版纳州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7﹞54号)文件精神,结合质监部门工作实际,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层面,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公开透明
(一)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
(二)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
(三)按照质检总局要求,推动我省推荐性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四)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发布中国品牌价值评价结果,公开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执法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
(五)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六)全面公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等行政审批信息,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
(七)州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
二、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
(一)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牵头制定包括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载体、时限要求、发布主体等在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有关牵头部门要在部门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牵头的重点领域信息。
(二)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年内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参照国家、省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定各地各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
(三)将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对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的意见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和部门有关会议制度。
(四)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均应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
三、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一)建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把新闻发布会和政策吹风会作为政策解读的重要渠道。
(二)切实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等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解读政策性文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新闻媒体采访和撰写发表解读文章等方式,主动回应关切。
(四)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发〔2017〕21号),依法全文公开有关办理复文。
(五)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保密事项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
(六)严格政策文件解读源头控制,严格落实《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政府系统公文办理联动机制(试行)的通知》(西政办发〔2016〕55号),确保政策解读和公开属性嵌入公文办理程序全过程。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有关政策解读材料应按照国务院要求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七)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6号)要求,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处置,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
(八)探索组织县、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负责同志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加强人民网领导信箱留言受理与回应;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政策大讲堂、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公众参与和监督。
(九)认真办理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转来的有关舆情处置的通知。
(十)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各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
四、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
(一)明确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责任主体,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和听取重大政务公开事项,部署推进工作;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二)进一步整合政务公开资源,将政务信息发布、政府网站等平台建设运维、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处置、政府公报、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三)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四)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任职公务员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年内新修订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畅通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三)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容的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提升告知书制作水平,提升申请人的认可度,最大限度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
(五)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