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一期“双高计划”绩效评价方案

来源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4-28

附件1

云南省第一期“双高计划”绩效评价方案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云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的通知》(云教发〔202162号)和省级“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整体安排,为做好云南省第一期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对象

入选第一期云南省“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具体为:8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15所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学校。

二、评价内容和要求

(一)评价内容

各项目学校对照已备案的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书开展绩效评价,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建设绩效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学校和专业群的绩效目标达成度、建设任务完成度。

二是资金保障和使用情况考核建设资金的到位率、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三是项目建设水平考核学校和专业群的建设水平。其中学校重点从九个方面进行考核:党的建设、服务创新平台、校企发展共同体、高水平专业群、高水平师资队伍、信息化水平、学校治理水平、国际化水平、服务发展水平。专业群从九个方面进行考核: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学资源、教材与教法、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实践教学基地、技术技能平台、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

评价重点是各项目学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落实情况;承担改革发展任务和发挥引领作用的成果成效,包括但不限于支撑国家战略发展的贡献度,支撑云南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区域产业发展的贡献度,社会服务尤其是技术服务的成效,社会影响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机制创新,学生成长成才,项目管理制度与机制建设,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等。

(二)评价分类及分值占比

项目学校的评价分为: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两类。对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评价,学校层面绩效评价分值占比50%2个专业群绩效评价分值各占比25%,建设单位评分=学校层面建设任务评分×50%+专业群A建设任务评分×25%+专业群B建设任务评分×25%对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的评价,学校层面绩效评价分值占比30%,专业群绩效评价分值占比70%,建设单位评分=学校层面建设任务评分×30%+专业群建设任务评分×70%

(三)学校自评要求

自评评分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任务和绩效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指标、基本达成指标、未达成指标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三、工作流程

绩效评价工作按照项目学校自评、省级评价的流程进行。具体如下:

(一)学校自评

各项目学校对照已备案的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书(建设方案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登录云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职业教育业务管理平台”相应模块,如实填报202191日至2025331日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相应佐证材料,撰写3-5个典型案例。对未按期完成的绩效指标进行说明。对照《云南省第一轮“双高计划”建设绩效评价标准》(见附件1)形成自评分及自评结论,参照《XX学校双高计划总结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2)撰写项目总结报告。

项目学校须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第一期“双高计划”建设绩效审计,出具项目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要就资金筹措、使用、管理及其有效性,项目建设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作出具体明确的审计意见。

2025620日前,各项目学校向省教育厅职成教处报送自评报告、审计报告、总结报告、典型案例纸质材料(一式1份),并将电子版(PDF盖章版、可编辑电子版)通过光盘(U盘)存储报送。

(二)省级评价

2025630日前,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建专家组对项目学校提交的总结报告和数据进行核查评议。专家组对各项目学校自评情况、佐证材料和典型案例进行核验打分,必要时专家团队深入项目学校进行实地核验。专家组评分办法与项目学校自评方式一致。

四、评价结果应用

(一)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单位绩效评价得分形成评价结论。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

1.90(含)—100“优”

2.80(含)—90分为“良”

3.60含)—80或出现下列情况“中”,主要包括:建设进展缓慢,整体进度未达到预期目标70%的;降低建设目标,减少建设任务或预算的;资金未按建设进度足额到位的;资金使用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报送信息严重失实的。

4.60以下或出现下列情况“差”,主要包括:违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问题的;偏离省级“双高计划”建设总体目标、社会贡献度较弱或建设任务不到预期目标的50%的;资金管理与执行情况问题严重的(学校层面或专业群层面“管理与执行”得分低于18分);报送信息严重失真,影响恶劣等。

(二)结果应用

1.评价结论为“优”“良”的项目学校和专业群核心专业,将直接进入100所优质职业学校和100个优质专业建设名单,并列入新一轮国家级“双高计划”申报范围。评价结论为“中”或出现下列情形的项目学校,需按要求限期整改。评价结论为“差”的项目学校,中止项目建设,不得进入下一轮省级“双高计划”、优质学校和优质专业遴选。

2.各项目单位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高职院校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与绩效目标存在较大偏差、未按时完成问题整改的学校按不低于当年资金规模5%的比例扣减,扣减的资金用于奖励支出进度快、绩效管理显著的学校。

 

附件:1.云南省第一轮“双高计划”绩效评价标准

      1.XX学校双高计划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1

云南省第一轮“双高计划”绩效评价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依据

产出指标

30分)

数量指标

10分)

对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根据提交佐证材料,统计数量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赋分。

质量指标

10分)

对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根据提交佐证材料,统计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赋分

时效指标

4分)

根据建设单位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对照时效指标内容赋分

成本指标

6分)

根据建设单位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对照成标指标内容赋分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15分)

评价要点:

1.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贡献度;

2.支撑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根据提交的佐证材料,统计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赋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

15分)

评价要点:项目建设成果、国家级或省级标志性成果、学校治理体系与制度建设、学校特色品牌打造的可持续影响等。

对照任务书,根据提交的佐证材料,统计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赋分。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根据第三方评价,按照在校生毕业生教职工用人单位家长满意度(各2分)达成情况赋分

管理与执行指标

30分)

资金到位率指标

6分)

根据《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定办法》有关规定,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数/项目预算书×100%

评价要点:

1.项目资金到位总数是否足额或超额;

2.各级投入资金是否足额,包括:省级或州(市)级到位资金是否足额;举办方投入到位资金是否足额;行业企业支持到位资金是否足额;学校自筹资金是否足额;

资金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

根据《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预算执行率=到位资金使用总额/项目预算总额×100%

评价要点: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依据审计报告进行调整。

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10分)

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能否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项目资金是否单独核算;

2.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资金使用方向及合规性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项目管理指标

4分)

评价要点:

1.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执行是否有效,是否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

2.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协调推进是否有序。

附件2

XX学“双高计划”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报告总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

 

一、总体实现程度概述

(一)项目绩效目标达成和建设任务完成总体情况

(二)项目预算执行执行情况

(三)项目建设自评分和自评结论

二、建设任务及绩效目标达成情况

(一)学校层面建设任务及绩效目标达成情况

建设单位对照学校层面预设绩效目标全面总结自评,具体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1.产出情况包括数量和质量方面。围绕加强党的建设、着力打造服务创新平台、着力打造校企发展共同体、着力打造高水平专业群、着力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着力提升信息化水平、着力提升学校治理水平、着力提升国际化水平、着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等九大任务,对学校层面的任务完成进度、绩效指标产出数量和质量等进行总结自评,突出各项任务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与成效。

2.贡献度情况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总结自评,突出学校在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增强适应性,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形成国家、省级层面支撑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标准等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与成效。

3.社会认可度情况从在校生满意度、毕业生满意度、教职工满意度、用人单位满意度、家长满意度等维度,对学校整体情况进行评价。

(二)专业群层面建设任务及绩效目标达成情况

建设单位须对照专业群层面预设绩效目标全面总结自评,具体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1.产出情况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教学资源建设、教材与教法改革、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实践教学基地、技术技能平台、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等方面对专业群的完成进度、任务完成数量和质量等方面进行总结自评,突出各项任务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与成效。

2.贡献度情况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总结自评,突出专业群在引领国内、省内同类专业建设,服务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发展,资源、标准和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的进展与成效。

3.社会认可度情况围绕在校生满意度、毕业生满意度、教职工满意度、用人单位满意度、家长满意度等维度,对专业群进行评价。

推进项目建设采取的措施

(一)项目推进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

从学校和专业群两个层面就项目推进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总结。

(二)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从学校和专业群两个层面就项目经费投入机制、资金管理制度、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总结。

特色经验与做法

学校和专业群在对接和服务国家、地方战略布局和产业发展方面,在落实“一体两翼五重点”战略部署及“五金”建设方面,有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价值的特色经验与做法,35个方面,有数据支撑。

问题与改进措施

对未完成或偏离绩效目标情况以及其他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有关事宜(可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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